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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音很低。不是问句。
「是。」
「你认字。」
她的手指在炭条上收紧了一下。
原主是罪臣之女,读过书。可原主不会认得《本草拾遗》。她这两天看得太快了,太顺了,顺到不像一个只读过几年书的闺秀。
「罪臣之女。」她说,「好歹读过几年。」
他走过来了。
他走得很慢,可每一步都压得屋子更小一点。走到桌边,他伸手,把那张纸拿起来。
她站着没动。
他低头看。看了很久。
纸上是她的字,药名,药性,一味一味列着,简体的。横平竖直,一笔一画,都是她从前在病历上写了八年的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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